
保证期间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而是有其自身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总之,保证期间的具体时长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要结合具体的保证合同来判断。
二、保证期间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何时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起算点有所不同。
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通常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主债务纠纷作出生效裁判文书后,确定的主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需注意,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超过保证期间主张权利,保证人可能免责。
三、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起算点有何不同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同样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也是六个月。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责。
而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算;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自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
在探讨保证期间诉讼时效几年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内容值得我们关注。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有所不同的,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而诉讼时效是在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开始计算。另外,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而诉讼时效则会因法定事由发生中止、中断。如果您对保证期间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起算点的确定等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