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劳务关系中下班路上受伤不算工伤。工伤认定适用于劳动关系,需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而劳务关系受民法典等调整,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不适用工伤认定。
不过,若符合特定情形,提供劳务者可要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赔偿。比如提供劳务一方因第三人行为遭受损害,可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所以劳务合同下下班路上受伤,通常不能认定工伤,但可能依侵权责任等规定获赔偿。
二、劳务合同下员工受工伤如何处理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不同,劳务关系中员工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若劳务合同下员工受工伤,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确定责任,根据《民法典》,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因第三人原因受伤,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员工可与接受劳务方协商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协商不成,可收集合同、医疗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确定责任和赔偿金额。
三、劳务合同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劳务关系中,下班途中摔伤一般不算工伤,工伤适用于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中,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而劳务关系受民法典等调整,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下班途中摔伤并非因劳务所致,一般不能要求接受劳务一方担责。不过,若能证明接受劳务方存在过错,如提供劳动条件有安全隐患等导致摔伤,可要求其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关于劳务合同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这个问题,需先厘清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关键差异。工伤认定仅适用于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务关系下一般不适用工伤认定。那若在劳务关系中下班路上受伤,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通常可向交通事故肇事方等侵权主体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若用工方未尽到劳务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受伤,也可依据《民法典》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此外,若你对自身与用工方的关系界定存疑,或不清楚受伤后的具体维权步骤,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结合你的实际情况给出精准解答,帮你理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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