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三个月不合格被辞退,通常无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有明确、合理的录用标准,且已向员工公示;有客观的考核评估来证实员工未达标。若单位无法有效举证,辞退行为可能被认定违法,员工可主张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试用三个月后被辞退是否要赔偿
试用三个月后被辞退是否赔偿需分情况判断。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未达到岗位的业绩要求、能力不达标等,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
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试用三个月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试用三个月被辞退是否有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辞退无需支付赔偿。
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辞退,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试用三个月通常补偿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违法辞退,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一个月工资。
当我们探讨试用三个月不合格被辞退有赔偿吗的时候,除了核心的赔偿问题,还有两个关键细节需要留意:一是“不合格”的认定必须基于合法有效的依据,比如入职时明确的录用条件、岗位考核标准等,不能是用人单位主观臆断;二是即便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劳动者应得的工资需按实际工作天数足额结算,不得无故克扣。如果您遇到试用期不合格辞退时,对认定标准存疑、工资结算有纠纷,或是想进一步了解其他试用期权益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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