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房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受《民法典》规制,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若在这三年期间,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发生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权利人应及时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
二、租赁房屋合同时,非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租赁房屋合同非本人签字,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若签字人有合法授权,比如有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予其代签合同的权限,那么此合同有效,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若签字人事后获得本人追认,即本人认可该代签行为,合同同样有效。
但若签字人无授权且未获追认,合同对本人不发生效力,但若构成表见代理除外。表见代理指相对人有理由相信签字人有代理权,如曾有过类似代理行为且本人未反对,此时合同有效。
所以,一般非本人签字不一定直接无效,关键看有无授权、事后追认或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三、租赁房屋合同没到期能解除合同吗
租赁房屋合同没到期一般也能解除合同,分以下情况: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一致即可解约。法定解除:出现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单方解除。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违约解除:若一方违约,如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不支付租金等,另一方可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租赁房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如何规定,除了法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实践中还有几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需要注意。比如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并非固定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而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像承租人拖欠租金的纠纷,通常从应付租金的日期届满次日起算;若双方对租金支付有补充约定,起算点也会相应调整。另外,诉讼时效并非一成不变,出租人向承租人发送催款函、承租人书面承诺还款等情形,都可能导致时效中断,重新计算。如果您正面临租赁纠纷,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超过诉讼期限,或是想了解如何收集时效中断的有效证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分析,避免因时效问题错失维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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