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连带保证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通常有协商、诉讼或仲裁。若通过诉讼主张,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般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日起开始计算。
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范围,以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为限,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若未约定保证范围,则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可能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向谁主张权利
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权利。依据《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拥有选择权,既可以单独向债务人追讨,也能单独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还能同时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连带保证下债权人能直接起诉保证人吗
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在连带保证法律关系里,保证人与债务人处于同等的还款地位,债权人享有选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将债务人与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起诉,也能仅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不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当了解了连带保证中债权人的权利主张的情况是怎样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债权人主张权利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范围如何确定,是仅对主债务承担责任,还是包括利息、违约金等其他费用。另外,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程序和条件又是怎样的。这些问题都与连带保证中债权人权利主张密切相关。如果您对连带保证中债权人权利主张的相关细节,或是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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