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解除合同的赔偿问题,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法定解除,即因不可抗力、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等法定事由解除合同,一般按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赔偿。比如因对方迟延供货导致生产停滞产生的额外损失。
若是约定解除,依据双方事先约定的条款确定赔偿方式和金额。
在违约解除的情况下,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对方因合同履行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比如为履行合同投入的成本、预期利益损失等,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解除合同,一般各自承担损失,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通知解除合同后能否继续履行
通知解除合同后,合同能否继续履行需分情况判断。若解除通知有效,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此时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一般不能继续履行。但如果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若认定解除不成立,合同可继续履行。
若解除通知无效,比如不满足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而发出通知,合同并未真正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此外,即使解除通知有效,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重新达成协议,让合同继续履行。
三、通知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若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解除权人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解除。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若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一方擅自通知解除合同,该通知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当我们关注通知解除合同怎么赔偿时,往往容易忽略两个关键前提。解除合同的通知是否符合法定/约定形式,以及赔偿计算中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衔接问题。比如,若通知未按合同约定的书面形式送达(如仅口头告知),可能被认定为解除无效,进而影响赔偿主张;再比如,赔偿中的违约金若低于实际损失(如经营损失),守约方能否要求增加?这些细节常因当事人疏忽导致权益受损。如果您对解除通知的效力认定、违约金与损失的具体计算,或不同类型合同(如劳动合同、商事合同)的赔偿差异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精准梳理,避免维权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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