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不能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通常需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主要是在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时。
对于突发疾病,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上下班途中并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所以单纯突发疾病不在工伤认定范围内。不过,如果该疾病是因工作环境、职业危害等因素导致且有证据证明,可按职业病相关规定申请认定。
二、在上下班途中摔伤是否构成工伤,如何赔偿
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一般不构成工伤。认定工伤要求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若因交通事故等符合条件情形受伤,可按以下流程索赔:先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提出申请。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等级,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如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等。
三、在上下班途中因自身不慎跌倒算不算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因自身不慎跌倒一般不算工伤。依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自身不慎跌倒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交通事故或相关事故伤害情形,通常是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本人需承担全部责任,不符合认定工伤所需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条件。所以,在无其他符合工伤认定法定情形下,上下班途中因自身不慎跌倒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能否被认定为工伤,除了直接的认定标准,还有两个关键细节常被忽略:一是突发疾病需在48小时内经医疗机构抢救无效死亡,才可能视同工伤,这一时间节点直接影响认定结果;二是“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认定(比如顺道接送家人、采购必要生活用品的路线是否符合),也是社保部门判断的重要依据。如果实际遇到类似情况,对抢救时间节点、合理路线界定存疑,或不知如何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梳理流程、判断权益边界,避免错过维权关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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