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清算遇新财产线索该咋办
在破产清算中遇到新财产线索,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管理人应及时核实线索真实性与财产状况。依据《企业破产法》,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财产,对新线索财产要调查其权属、价值、是否存在权利负担等。
若核实后该财产属于债务人,管理人应将其纳入破产财产范围。若是被他人占有,管理人有权要求返还;存在争议的,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之后,管理人需对该财产进行评估、变价等处理。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财产变价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法院裁定后执行,将变价所得用于清偿债务。
同时,管理人要及时向债权人委员会或法院报告新财产情况,保障债权人知情权与监督权,确保破产清算程序合法、公正、透明。
二、破产清算遇到库存该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中库存处理一般遵循以下步骤和方式:
首先,由管理人对库存进行全面盘点和评估,确定其数量、质量、市场价值等情况。
接着,可通过拍卖方式处理库存,以公开竞价形式将库存出售给出价最高者,能最大程度实现库存价值,但需考虑拍卖成本。
若拍卖不成,可采取变卖方式,直接寻找买家协商价格出售。
对于一些有使用价值但难以通过常规途径变现的库存,可考虑以物抵债,分配给债权人抵偿债务。
若库存存在损坏、变质等情况,无变现价值,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进行销毁处理。处理库存所得款项纳入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三、破产清算遇官司该怎么处理
破产清算期间遇官司,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若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纠纷,如追回被非法处置财产等,管理人可主动提起诉讼。若他人起诉债务人,管理人应依法应诉,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抗辩或应对策略,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需遵循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定和时限要求。
当破产清算遇新财产线索该咋办时,除了第一时间向破产管理人反馈外,还需厘清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新发现的财产是否属于债务人应纳入清算的破产财产?比如债务人隐匿、转移的资产,或是未申报的到期债权,经管理人核查确认后均需纳入分配;二是若线索由债权人提供,是否有权获得相应奖励?各地法院对线索奖励的标准及流程存在差异。如果您手中握有破产企业的新财产线索,却不清楚如何提交、财产定性及后续分配细节,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梳理流程、解答疑问,帮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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