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达不成协议时,赔偿问题需按法定程序处理。首先,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可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若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由政府协调或裁决。
若当事人对裁决结果无异议,应按裁决规定的补偿方式和金额执行。补偿方式通常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产权调换则是拆迁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差价。
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拆迁达不成协议如何维权
拆迁达不成协议,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可申请行政裁决,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若对裁决结果不服,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此外,也可与拆迁方再次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还能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进行协调和监督。
三、拆迁补偿异议如何维权
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申请复核评估: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自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申请行政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对拆迁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提起行政诉讼: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会对拆迁补偿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审查。
当面临拆迁达不成协议怎么赔偿的问题时,除了赔偿本身,还有相关的重要事项需关注。比如,若对赔偿结果不满意,被拆迁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而且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若程序违法,被拆迁人也有相应的维权途径。若你在拆迁赔偿协议协商、赔偿结果不满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关于拆迁赔偿的法律细节,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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