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抵押房屋被拆除后应当如何处理
抵押房屋被拆除后,分不同情形处理:
若因公共利益被征收拆除,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可就该房屋的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抵押人应将征收补偿款等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若因抵押人原因擅自拆除,抵押人行为构成违约,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若抵押人不提供,抵押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若因第三人侵权拆除,抵押权人可就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金优先受偿,抵押人获得赔偿后也应按上述规则处理。
二、抵押房屋被拆后补偿款归谁
抵押房屋被拆后,补偿款归属需分情况而定。若抵押权已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对该补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为抵押物灭失,其代位物(即补偿款)应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比如,抵押人用房屋抵押借款未还清,房屋拆迁后,抵押权人有权就补偿款优先受偿债务。
若抵押未登记,且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无特别约定,补偿款归抵押人所有。因为未登记的抵押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此时补偿款作为抵押物的替代价值,归抵押物所有人即抵押人。但这可能影响抵押权人债权实现,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
三、抵押房屋拆迁补偿款抵押权人有份吗
抵押房屋拆迁补偿款抵押权人通常有份。根据法律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拆迁补偿款属于抵押物因拆迁被征用而获得的补偿金。若抵押房屋被拆迁,抵押权人对拆迁补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过,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双方可协商以拆迁补偿款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若抵押人未按规定处理,致使抵押权受到损害,抵押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当我们探讨抵押房屋被拆除后应当如何处理时,除了直接的处理方式,还会涉及一些相关问题。比如拆除后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抵押权人对这笔补偿款是否仍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是许多人关心的。另外,如果抵押人用拆迁补偿款重新购置房屋,新房屋是否自动成为抵押物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这些拓展问题都与抵押房屋被拆除后的处理紧密相关。若你对抵押房屋拆除后的补偿款分配、新抵押物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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