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房屋拆迁协议后,拆迁方不给拆迁款,被拆迁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首先,与拆迁方沟通协商,要求其按协议约定支付拆迁款,留存协商记录。若协商无果,被拆迁人可依据协议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若约定了仲裁,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未约定仲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拆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后,若拆迁方仍不履行,被拆迁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拆迁方支付拆迁款。
二、签房屋拆迁合同后未打款该找啥部门
首先需明确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方式。若对方未按约打款,可先尝试与拆迁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
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介入协调。该部门对拆迁活动有监管职责,可能会促使拆迁方解决付款问题。
同时,也可咨询当地政府法制部门或通过行政复议等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可依据合同约定,考虑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在采取法律行动前,要收集好相关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三、签房屋拆迁协议后赠与能否反悔
签房屋拆迁协议后赠与是否能反悔,需分情况判断。
若赠与房产未过户且未办理公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因为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若已办理过户登记或赠与合同经过公证,通常不能随意撤销。不过,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签房屋拆迁协议后不给拆迁款咋办?这不仅是协议履行的基础问题,还藏着需厘清的法律细节。比如先看协议里的付款期限约定,若对方逾期,可先通过书面催告明确诉求;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胜诉后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另外,若协议本身存在效力瑕疵(如未按法定程序公示、侵犯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也会影响维权路径。如果您正遇这类问题,不清楚协商技巧、起诉流程或协议效力判断,别盲目自行处理,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您梳理维权步骤,早日拿到应得的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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