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期间完成工伤认定后,赔偿依认定结果和相关标准执行。若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医疗费按实际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若构成伤残,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至四级伤残还有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五至六级伤残,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七至十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分别承担。
二、仲裁期间工资损失标准怎样
仲裁期间工资损失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标准。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解除或终止,且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因用人单位原因使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若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或终止,仲裁期间不存在工资支付问题,但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若仲裁请求恢复劳动关系且获得支持,仲裁期间工资损失按正常工资标准计算。总之,工资损失标准要结合具体仲裁请求、劳动关系状态等因素,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判定。
三、仲裁期间工资补发怎么算
仲裁期间工资补发计算方式如下:
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拖欠工资而申请仲裁,仲裁期间工资应按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时,正常出勤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仲裁期间为2个月,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那么补发工资=5000×70%×2=7000元。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其他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可依约定计算补发工资。总之,应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合理权益为原则来确定仲裁期间工资补发数额。
仲裁期间工伤认定怎么赔偿,除了需明确认定结论后的赔偿项目范围,还有几个易忽略的衔接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是否以仲裁申请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若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部分能否在仲裁中一并主张?此外,若仲裁过程中工伤认定结论才出具,是否需要变更仲裁请求?这些细节直接影响赔偿金额的最终落实。如果您正处于仲裁与工伤认定的交叉阶段,对赔偿项目的衔接、差额补足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务可帮您梳理流程、明确权益,避免错过赔偿关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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