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般农村征收女儿有份吗
农村征收补偿分配中女儿是否有份,关键看其是否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若女儿户籍未迁出本村且在本村生活,或者虽外嫁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其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有与其他成员同等的征收补偿权益,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若女儿户籍已迁出且未在本村生活,未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通常不具备成员资格,难以获得征收补偿。
实践中,部分农村存在重男轻女观念,剥夺女儿征收补偿权益,这是违法的。女儿可通过与村集体协商、申请政府调解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农村征地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
1.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样参考区片综合地价。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补偿;青苗补偿费是对正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的补偿,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长远生计。
三、一般农村征地如何赔偿
农村征地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此外,若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按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在探讨一般农村征收女儿有份吗的时候,不少人会疑惑,若女儿已出嫁或户口迁出,是否还能享受征收权益?实际上,征收补偿的分配常与户口登记、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相关,并非仅以“是否出嫁”判定。此外,部分地区的征收政策还会涉及地上附着物(如女儿自建房屋、种植作物)的补偿归属问题,这也直接影响其权益。如果您正面临农村征收,对女儿的征收份额认定、补偿款分配细节或户口迁移后的权益保障仍有疑问,无需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厘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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