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一审通常可以重新提交证据。一般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未提交的证据,若有正当理由且经仲裁庭准许,可在庭审过程中或庭审结束前提交。但需注意,重新提交证据应符合仲裁规则的要求,如说明理由、提供证据原件等。同时,仲裁庭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该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是否对案件审理有实质性影响。若证据提交过迟可能导致该证据不被采纳或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当事人应谨慎把握证据提交的时机和方式,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可采性。
二、仲裁二审需重新提交证据吗
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二审”程序。仲裁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除非符合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在对方申请执行时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此时提交证据需符合法定条件:
1.申请撤销裁决时,需提交证明裁决存在《仲裁法》第58条规定情形的证据(如仲裁程序违法、裁决依据的证据伪造、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等);
2.申请不予执行时,需提交证明裁决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情形的证据。
上述证据需是仲裁程序中未提交且有正当理由未提交的,或新发现的足以影响裁决公正性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予采纳。
请注意:仲裁无二审,相关司法审查程序并非仲裁的“二审”,提交证据需严格遵循法定规则。
三、仲裁后还能提交新证据吗
仲裁后一般指仲裁裁决作出后。通常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应在仲裁庭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新证据,可向仲裁庭说明情况并申请提交。仲裁庭会根据证据的关联性、重要性等因素决定是否接受。
而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想以新证据推翻裁决,难度较大。在国内仲裁中,可依据《仲裁法》,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在执行阶段,有新证据证明裁决不应执行,可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
在探讨仲裁一审需要重新提交证据吗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点。若仲裁一审需重新提交证据,那证据的有效性和关联性就至关重要。无效或关联性不强的证据可能不被采纳,影响裁决结果。另外,证据提交的时间也有严格规定,逾期提交可能面临不被接受的风险。如果您在仲裁一审证据提交方面存在疑问,比如不确定哪些证据要重新提交、如何确保证据有效等,千万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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