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未能成立是否适用于诉讼时效
合同未能成立一般不适用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是为了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而合同未成立产生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本质并非基于已成立合同的履行请求权。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若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害方有权请求赔偿,这是一种损害赔偿请求权。但这种请求权的行使,并非受诉讼时效规制合同履行请求权的逻辑范畴。不过,若因合同未成立引发损害赔偿纠纷,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即三年,特殊情况可依法延长。
二、合同未成立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吗
合同未成立时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若在合同未成立过程中,一方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就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过错方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三、合同无效能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吗
合同无效能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合同被认定无效,意味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受损方就有权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受损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其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因相信合同有效而遭受的损失等。需注意,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及自身损失情况。
当探讨合同未能成立是否适用于诉讼时效时,除了核心问题本身,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合同未能成立后所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的诉讼时效问题。因为在合同未成立过程中,若一方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就会涉及缔约过失责任,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等与合同未能成立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紧密相关。另外,若合同未成立但双方有前期投入和损失,对于损失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也需考量。如果您对合同未能成立是否适用于诉讼时效以及相关关联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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