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破产财产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对可分割的实物财产,在不影响其使用价值前提下,按各债权人应得份额进行分割。
2.变价分割:将破产财产变卖为货币,以货币形式分配给债权人。比如将企业的设备、房产等拍卖后分取价款。
3.作价补偿:由清算组将破产财产作价,以作价后的金额分配给债权人,债权人取得作价财产后自行处理。
分割时遵循法定程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需确保公平、公正,保护各债权人合法权益,严格依破产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保障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及财产合理分配。
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首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所产生债务。
其次,按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
三、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有何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如下:首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破产案件诉讼、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等费用;共益债务是为债权人共同利益产生的债务。
其次,按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当探讨破产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时,除了已知的分割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破产财产分割后,对于剩余债务的处理问题,一般情况下,企业破产后以其破产财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但若存在股东出资不实等情况,股东可能要承担补充责任。另外,破产财产分割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也不容忽视,不同的分割方式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税务后果。如果您对破产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剩余债务处理以及税务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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