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最长为11个月。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但应及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劳动者就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与单位产生争议,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在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算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计算区间: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算,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前1日止;若满1年仍未订立,截止至满1年的前1日(满1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再支付此后双倍工资)。
2.工资基数:以劳动者当月应得的正常劳动报酬为基数(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固定性收入,不含加班工资、非常规奖金等,具体依各地司法实践调整)。
3.仲裁时效:适用1年劳动仲裁时效,自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如满1年未订的,时效从满1年次日起算)。
4.例外情形:劳动者拒绝订立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双倍工资;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该规则。
双倍工资属惩罚性赔偿,不属劳动报酬范畴,时效计算需严格把握。
三、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多久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实践中,起算点认定有差异。
若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那么每个月的双倍工资分别在次月发薪日起算一年时效;若按整体计算,自用工满一年的次日起算一年时效,因为此时双方已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应知晓权利受侵害。需注意,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重新计算。
当我们探讨对于长期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因未签劳动合同获得赔偿后,后续劳动关系的处理问题。是继续维持劳动关系,还是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额外补偿。另外,如果在未签合同期间,劳动者遭遇工伤等意外情况,赔偿又该如何界定和处理。这些都是和未签劳动合同赔偿问题紧密相连的。要是你对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计算方式、后续权益保障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进一步了解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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