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清算是否可以终止
破产清算可以终止。根据《企业破产法》,有以下情形会导致破产清算终止:
一是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及时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认可后,终结破产程序。
二是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时,应请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三是破产人存在豁免情况。如在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者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应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破产清算终止需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终止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及时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二是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若发现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应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三是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这种情况下,可请求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法院应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予以公告。
三、破产清算终止后债务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终止后,债务处理遵循法定规则。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应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消灭,债权人不得再就未获清偿部分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发现债务人有可追加分配的财产,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追加分配以清偿债务。一般追加分配的除斥期间为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
当探讨破产清算是否可以终止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破产清算终止后,企业剩余财产该如何分配是许多人关心的。一般来说,会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剩余部分才分配给股东。另外,破产清算终止的后续注销登记手续也不容忽视,企业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完成注销程序,以结束法人资格。如果你对破产清算是否可以终止,以及终止后的财产分配、注销登记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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