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进行劳动仲裁前,应收集以下几类关键证据:
1.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据,若没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也可证明劳动关系。
2.工资相关证据: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明细,能证明工资数额、发放时间等,涉及加班工资的,还需收集加班审批单、考勤记录等证明加班事实。
3.工作时间证据:考勤卡、考勤记录、排班表等,用于确定工作时长,主张加班费或超时工作补偿。
4.劳动保护证据:涉及工伤的,收集医院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涉及其他劳动保护问题的,保留相关通知、文件等。
5.沟通记录:与单位领导、人事关于工作问题的邮件、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可作为权益主张依据。
二、员工仲裁证据需符合哪些法律要件
员工仲裁证据需符合以下法律要件:
真实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非虚构或伪造。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需是实际发生且真实有效的。
关联性:证据要与仲裁请求相关联,能证明案件事实。例如,员工主张加班工资,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单等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就有关联性。
合法性:证据的收集方式和来源要合法。不能通过威胁、非法侵入等手段获取证据。像私自安装窃听器获取的录音,因收集方式不合法,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同时,证据的形式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如证人证言需证人签字等。只有符合上述要件的证据,才可能被仲裁庭采纳,支持员工的仲裁请求。
三、员工仲裁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而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我们探讨员工劳动仲裁前该收集啥证据时,除了常见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证据的有效性和关联性,收集的证据要能有力证明自己的主张,且与劳动纠纷紧密相关。另外,对于电子证据的保存也很重要,如聊天记录、邮件等,要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若证据收集不充分或者存在瑕疵,可能会影响仲裁结果。如果你在证据收集的范围、方式以及如何确保证据效力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这些难题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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