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劳动者确实不胜任工作以及已进行培训或调岗。若无法举证,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二、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吗
用人单位以不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且已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胜任。若未提前通知也未支付代通知金,解除行为可能被认定违法,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三、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若程序合法则需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则需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未经过培训或调岗,或未提前通知就解除,属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当探讨不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这个问题时,除了补偿与否,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单位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需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胜任,且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若仍不胜任,才可以解除。此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合规,否则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的风险。如果你在面对单位以不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对证据认定、程序合法性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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