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强制执行后对方不履行咋办
若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履行,可采取以下措施:
查询财产并处置: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
罚款、拘留: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个人罚款金额在十万元以下,单位罚款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追究刑事责任:若对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限制出境、征信惩戒:限制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
二、强制执行后对方不履行可追加被执行人吗
强制执行后对方不履行,满足法定情形时可追加被执行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比如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可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可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追加需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据,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追加。
三、强制执行不履行能追加被执行人吗
强制执行中,符合法定情形时能追加被执行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如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可追加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可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若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可追加该股东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追加需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据,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追加,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当面临强制执行后对方不履行咋办的问题时,其实后续还有不少解决途径。若对方有能力却拒不履行,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法院还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外,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若你在强制执行后遇到对方不履行的情况,或者对后续的法律程序、刑事责任认定等存在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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