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表,需详细填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其次要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这是确定工伤主体的关键。
再者需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用以证明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状况。
此外,若属于下列情形,还应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等。
二、工伤认定材料不全能受理吗
工伤认定材料不全一般也会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也就是说,材料不全不影响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即使申请时材料不全,也可先提交申请,再按要求补充,保障工伤认定程序正常推进。
三、工伤认定超时效还能申请吗
工伤认定超时效一般不能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耽误申请时间,被耽误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此外,虽无法通过工伤认定程序获得赔偿,但可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维护权益,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赔偿责任。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这是工伤认定流程中的关键问题。除了这些基本材料,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情况。比如,若材料提交不全,申请可能会被退回,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另外,对于材料真实性的审核也很严格,提供虚假材料会面临法律责任。而且,不同地区可能在材料要求上存在细微差异。如果你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提交时间以及审核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影响你的权益保障。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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