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抵押和租赁的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抵押优先购买权与租赁优先购买权冲突时,已登记抵押优先于租赁,未登记抵押不能对抗租赁。
1.抵押优先购买权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在抵押物处置时能以合理价格取得抵押物。而租赁优先购买权是为维护租赁关系稳定和保障承租人利益。
2.从法律规定看,已登记的抵押具有公示公信力,这种情况下其优先于租赁,抵押权人在抵押物处置时有优先购买权。
3.未登记的抵押缺乏公示性,不能对抗善意的租赁关系,此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可能优先于未登记抵押权人的权利。但具体案件情况复杂,不同情形下可能会有所差异,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判断。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抵押优先购买权和租赁优先购买权冲突的情况,建议您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抵押与租赁优先购买权有何区别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租赁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租赁物的权利。
二者区别在于:主体不同,抵押主体是债权人和抵押人,租赁优先购买权主体是承租人与出租人;目的不同,抵押是为保障债权实现,租赁优先购买权是为保护承租人对租赁物购买机会;实现方式不同,抵押通过折价、拍卖、变卖抵押物实现,租赁优先购买权通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租赁物实现。且在同一财产上,抵押与租赁优先购买权可能并存,若抵押权设立在先,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若租赁在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抵押权人的受偿权。
三、抵押与租赁同等条件下谁有优先购买权
在抵押与租赁关系中,一般而言,租赁权设立在先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抵押权设立在先的,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的买受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当抵押与租赁同时存在且均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时:首先看租赁合同是否先于抵押合同签订。若租赁合同先订立,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及相关规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抵押在先,抵押权实现时,抵押物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需注意,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比如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等情况,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当抵押优先购买权与租赁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已登记抵押优先于租赁,未登记抵押不能对抗租赁。这一规则背后有着复杂的法理逻辑。在实际情况中,倘若涉及到具体的权益纷争,比如在房屋租赁与抵押并存的场景下,到底该如何精准判断权利的先后顺序呢?是仅依据登记与否来简单判定,还是要综合更多细节考量?若您对这些问题仍存疑惑,或者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时感到迷茫,不要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深入剖析,结合具体案例为您提供精准、实用的法律建议,助您明晰自身权益,妥善应对各类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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