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是认定后才算工伤吗
关于工伤认定,有以下要点需要了解:
一、工伤的初步判断情形
工伤并非认定后才确定。
一般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在工厂车间操作机器时受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上班前准备生产工具时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像保安在维护工作秩序时被不法分子打伤等,这些情形可初步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的正式认定程序
不过,最终是否为工伤,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只有经过认定且结果为工伤,才能正式确定。
三、权益保障措施
因此,一旦发生可能构成工伤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比如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受伤情况说明等,积极配合调查,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前的费用该由谁承担
工伤认定前的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总之,原则上先由单位承担,特殊情况基金可先行支付并追偿。
三、工伤认定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以,工伤认定期间工资福利待遇通常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当我们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要点时,要明白这关乎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除了文中提到的工伤初步判断情形、正式认定程序以及权益保障措施外,还有一些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在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阻碍该如何解决?如果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又会有怎样的处理流程?这些问题都与工伤认定紧密相关。倘若你对工伤认定的具体操作、后续流程或者权益维护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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