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仲裁中,除赔偿金外,劳动者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拖欠的工资及工资报酬、补缴社会保险等权益。
首先,关于经济补偿金,当出现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等法定情形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其次,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再者,若有加班事实但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主张该部分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另外,劳动者还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保障自身社保权益。劳动仲裁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除赔偿金外还能主张啥权益
劳动仲裁时,除赔偿金外,还可主张多项权益。比如工资报酬,包括正常出勤工资、加班工资等。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应予以补足。
未休年休假工资,依据工作年限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含用人单位已支付的正常工资)。
经济补偿,符合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例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此外,还可能涉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入职一个月后未签合同的部分)。
还有补缴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可要求补缴。通过劳动仲裁合理主张这些权益,能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
三、劳动仲裁除赔偿金外还有哪些权益可主张
劳动仲裁中,除赔偿金外,还有多项权益可主张。比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还可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可要求补缴。对于用人单位扣押的劳动者档案、证件等,有权要求返还。此外,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还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二倍于经济补偿。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需注意,具体权益主张要依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在劳动仲裁中,劳动者能主张的权益丰富多样,像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那么,如果在劳动仲裁中胜诉,用人单位却拒不支付相关款项,劳动者该如何维权?还有,补缴社会保险费具体该通过怎样的流程去落实?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探究。劳动仲裁法律问题盘根错节,倘若你对自身在劳动仲裁中的权益保障仍有疑问,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助力你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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