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证据收集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是劳动合同,它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凭证,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资支付记录也很重要,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可证明工资数额、发放时间等。工作证、考勤记录、门禁卡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及出勤情况。
同事证言可作为人证,但证人需出庭作证。工作相关文件,如任务安排、工作汇报、项目成果等,能反映工作内容和业绩。对于加班争议,可收集加班申请单、加班时的工作邮件等。
收集证据要合法,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若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用人单位有提供义务;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般情况下,仲裁时效为一年。但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形。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
需注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按以下规则确定:
首先,地域管辖方面,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其次,级别管辖上,一般由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特殊情况如集体劳动争议等,可能会有不同安排。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常以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准。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这样规定旨在方便劳动者维权及便于查明事实,确保仲裁程序顺利高效进行。
在劳动争议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除了上述提到的常见证据类型,还有一些情况也值得关注。比如,如果用人单位存在销毁证据的行为,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以及在证据存在瑕疵的情况下,怎样才能使其具备足够的证明力?这些问题都与劳动争议证据收集紧密相关。若你在劳动争议证据收集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对自身权益保障心存担忧,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在劳动争议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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