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抵押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有抵押等担保,均属于破产债权。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有优先受偿权。即当债务人破产时,有抵押的债权人可就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若抵押物变价后足以清偿其担保的债权,该债权就抵押物受偿后,剩余部分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参与分配;若抵押物变价后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转为普通破产债权,与其他普通破产债权一同按法定程序受偿。
二、有抵押债权在破产时能优先受偿吗
有抵押债权在破产时通常能优先受偿。
根据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是基于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
比如,以房产等不动产抵押的债权,在破产清算时,管理人会对该抵押物进行处置,处置所得价款将优先用于清偿该有抵押债权。但需注意,行使优先受偿权也有一定程序要求,要在法定期间内依法申报债权,并经法定程序确认其优先权。若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抵押债权,未受偿部分转为普通债权参与破产分配;若抵押物价值超过抵押债权数额,超过部分则计入破产财产用于其他债务清偿。
三、无抵押债权在破产时如何获偿
无抵押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获偿,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首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顺序清偿。无抵押债权属普通债权,排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及所欠税款之后。
破产财产会被变价出售,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管理人会编制债权表,对申报的无抵押债权进行审查确认。若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在可供分配的财产范围内,按债权比例对无抵押债权人进行清偿。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无抵押债权,各债权人将按比例受偿,可能无法获得全部债权金额。
当我们明确了有抵押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后,进一步思考,若多个债权人都有抵押债权,清偿顺序会怎样?以及在抵押物价值波动时,债权受偿又会受到哪些影响?这些都是与有抵押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您对有抵押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更多细节,比如上述拓展问题或者其他相关疑惑,想要深入了解,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剖析,为您解开法律迷雾,让您对有抵押的债权在破产情境下有更清晰透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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