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姓名被抢注为商标,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判断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姓名权保护条件,即该姓名具有一定知名度且与申请人有一定关联,抢注人未经授权将其作为商标使用易导致公众混淆。若符合,可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说明该姓名已为公众熟知,对方抢注会造成不良影响,请求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若错过异议期,还可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前提是需证明对方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通过这些途径,维护自身姓名权及相关权益。
二、姓名被抢注商标该如何进行维权
首先要确定抢注行为是否构成恶意抢注。若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您的姓名商标,您可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及时提出商标异议,说明该商标是对您姓名的抢注,损害了您的在先姓名权。
若商标已注册成功,您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需提供能证明对方恶意抢注及您姓名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证据,如您的身份文件、相关业务活动的证明、媒体报道等。
若因姓名商标被抢注导致您遭受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您还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追究抢注方的侵权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等。总之,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姓名被抢注商标能要求怎样的赔偿
首先,需确定抢注行为是否恶意。若对方恶意抢注您的姓名商标,您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
若商标已注册成功,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使用,并赔偿因侵权给您造成的损失。赔偿数额按照您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当遭遇姓名被抢注为商标的情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除了上述提到的按步骤处理,若后续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出现他人以该抢注商标起诉您侵权等复杂情况,该如何应对?或者您担心他人继续利用抢注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影响您的声誉和利益,又该采取什么措施?如果您对姓名权被侵害后的各种法律问题仍有诸多疑问,别错过寻求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精准、更全面的解答,全力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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