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用人单位与零散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零散用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需具体分析。若零散用工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则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认定一般考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成果归用人单位。比如,零散用工按用人单位要求,在其指挥监督下持续提供劳动,且用人单位定期支付报酬,这种情况下通常构成劳动关系。
但若是临时性、一次性的简单劳务给付,劳动者自主安排工作,与用人单位无隶属关系,报酬按工作量计算等,则可能不构成劳动关系,而属劳务关系。关键看用工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劳动关系各项要件。
二、零散用工与用人单位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确定零散用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有劳动管理行为,如安排工作任务、规定工作时间等。其次,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再者,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若符合以下情形,劳动关系成立可能性较大: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但实践中较复杂,比如零散用工常以完成特定任务计酬,此时要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等。若存在争议,劳动者可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程序确认劳动关系。
三、零散用工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零散用工证明劳动关系可从多方面着手。首先,看是否有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的证据。若没有,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工资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过工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很关键。考勤记录也可作为证据,比如打卡记录等。还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另外,同事的证言、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的通话录音、工作场景的照片或视频等也能辅助证明劳动关系。若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要求用人单位举证,用人单位不能提供或拒绝提供的,将承担不利后果。总之,尽量多收集各类相关证据,以增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力。
在判断用人单位与零散用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时,除了要关注用工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各项要件外,还需要考虑后续可能出现的一些情况。比如,如果确定构成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在社保缴纳、劳动保护等方面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若不构成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又该如何界定。对于这些进一步的问题,你是否还有疑问呢?如果想深入了解用人单位与零散用工关系认定后的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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