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1”是用人单位合法裁员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N”为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1”为通知金,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有明确标准。工作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包含多种货币性收入。而代通知金方面,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标准是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例如案例中员工工作3年2个月未被提前通知裁员,按规定计算得出“N+1”补偿为4个月工资。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关于“N+1”补偿的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裁员赔偿n+1中n如何确定工资
“N”中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计算时,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例如,劳动者过去12个月的工资依次为5000元、5500元、6000元等,将这些工资相加后除以12,得出的平均数就是“N”计算中的月工资标准,再结合“+1”来确定最终的裁员赔偿金额。
三、裁员赔偿n+1中1的标准是什么
“N+1”中“1”指的是代通知金。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我们了解了“N+1”是用人单位合法裁员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后,可能还会关心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N+1”补偿后,劳动者发现还有其他应得权益未被支付,该如何维权?又或者,在协商“N+1”补偿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劳动者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都可能困扰着劳动者。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此类困惑,不要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清晰把握自身权益,在面对劳动纠纷时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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