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债务到期后,保证期内债权人没依法行使权利。一般保证时没起诉或仲裁债务人,连带保证时没让保证人担责,保证人能免责。
主合同双方串通骗保证人担保,或债权人用欺诈等手段,让保证人违背意愿担保,保证人不用担责。
主合同变更没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部分、没通知的债权转让、未经同意的债务转移,保证人不担责。
主债务没了,担保责任也就没了。
二、担保人在哪些情况下可免除担保责任
一般而言,担保人可在以下情况免除担保责任:
一是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通常也无效,担保人无需担责。
二是担保期限届满。若债权人未在约定或法定的担保期限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人担保责任免除。
三是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主合同变更。比如加重债务人债务,担保人对加重部分可不担责。
四是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五是主债务已履行完毕,担保责任自然消灭。需注意,具体案件要依事实和法律综合判定,若你有相关纠纷,建议提供详细情况进一步分析。
三、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有多种认定标准。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无效。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此外,主合同债务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况,担保人也可能免除责任。
当我们深入了解了保证责任的相关规定后,会发现其中的情况复杂且严谨。就如主债务到期后,在保证期内债权人没依法行使权利,一般保证时没起诉或仲裁债务人,连带保证时没让保证人担责,保证人便能免责。此外,主合同双方串通骗保证人担保,或债权人用欺诈等手段让保证人违背意愿担保,保证人也不用担责。主合同变更若没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部分、没通知的债权转让、未经同意的债务转移,保证人同样不担责。而主债务没了,担保责任也就没了。你是否对这些规定仍有疑问呢?如果在实际的担保问题中,你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上述某种规定,或者对保证责任还有其他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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