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通过要求补缴、索要经济补偿(在因公司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及要求赔偿社保待遇损失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并获得相应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就应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费,所以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当员工因公司未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此外,若因公司未交社保致使员工无法享受相应社保待遇,从公平合理及法律责任承担角度出发,公司需对员工相应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您遇到公司不给交社保的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公司不给交社保员工能获怎样赔偿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要求补缴,如因未交社保离职,还可获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因公司未交社保离职,可获3×5000=15000元经济补偿。同时,员工可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若与公司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公司不交社保员工如何维权获赔偿
公司不交社保,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获赔偿:
首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公司限期补缴。这是较为便捷的途径。
其次,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再者,可要求公司赔偿因未缴纳社保而无法享受的社保待遇损失,比如医疗保险报销费用等。
员工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公司未交社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缴费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促使公司承担应尽责任,保障自身社保权益及相应赔偿。
当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时,员工维权的方式多种多样且有法可依。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具体问题。比如,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年限的起止时间如何精确界定,不同地区对于社保待遇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差异等。这些细节问题可能会影响员工最终能获得的赔偿额度和维权效果。如果您对于公司不给交社保的维权事宜,包括上述提到的细节问题,或者其他相关法律疑问还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助力您顺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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