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有限公司欠债务要怎么办
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欠债后,应先以自身资产偿还,如变卖公司设备、收回债权等。若公司资不抵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可要求公司偿还债务,若有担保,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若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股东也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公司欠债务股东需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无需担责。这是所谓的“有限责任”原则。
但存在特殊情形:一是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股东抽逃出资,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是公司人格否认时,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正常经营下股东有限担责,特殊情况则可能需担责,具体依实际情况判定。
三、有限公司破产股东要承担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这是因为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分离。
但存在特殊情形,如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抽逃出资,需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还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我们深入了解有限公司债务承担的这些规则时,不难发现其中存在诸多细节与潜在风险。比如,如何准确判断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混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股东出资不实的认定标准又是什么?这些问题可能会困扰许多人。如果您对有限公司债务承担的相关事宜,像上述提到的具体判断标准、责任范围界定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明晰自身权益与义务,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您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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