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属于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没有仲裁协议。即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权进行仲裁。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应限于仲裁协议约定的事项,超出范围或仲裁机构无管辖权的裁决可撤销。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如仲裁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若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该裁决可能被撤销。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一方当事人隐瞒关键证据,可能导致裁决结果不公正,可申请撤销。
二、撤销仲裁裁决需满足怎样的法定情形
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需满足以下法定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即当事人间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
2.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如未按规定选定仲裁员等。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院经审查核实,若符合上述情形,将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三、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啥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以下法定条件: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需注意,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在执行程序中向受理执行案件的法院提出。
当我们探讨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时,除了上述所列举的几种常见情况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一旦仲裁裁决被撤销,后续的法律程序将如何展开,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另外,如果在撤销仲裁裁决的过程中遇到了阻碍,或者对相关法律程序存在疑问,该如何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你是否对这些内容也有所疑惑呢?如果对于撤销仲裁裁决的后续影响、程序问题或者其他相关法律疑问还存在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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