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要确定该商标是否已成功注册。若处于异议期,可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说明对方抢注的不合理性,如存在恶意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据,争取阻止其注册。
若商标已注册成功,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理由是对方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比如使用证据、宣传资料等。若能证明对方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不受五年时间限制,可随时请求宣告无效。
二、被抢注35类商标能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若35类商标被抢注,可尝试如下途径解决:
首先,在商标异议期内,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依据《商标法》,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损害其权益的,可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需提供如商标使用证据、在先申请材料等能证明对方抢注恶意及自身权益受损的材料。
其次,若已过异议期,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要有充分证据证明确属抢注行为,比如对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标等,经审查属实,商标会被宣告无效。
三、被抢注35类商标该如何进行维权
首先要确定该商标抢注行为是否构成恶意抢注。若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你需收集能证明对方恶意抢注及你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证据,比如使用该商标的合同、广告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等。
若商标已注册成功,在其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及时启动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若超过五年,可考虑以侵犯在先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之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但需注意诉讼时效等法律规定,及时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他人抢注商标该如何应对时,除了上述提到的在不同阶段采取相应措施外,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要点。比如,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确保其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以便在后续程序中能有力支撑自己的主张。而且,整个应对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时间节点,稍有不慎可能影响最终结果。你是否正在面临他人抢注商标的困扰呢?如果对于抢注商标后的具体维权流程、证据准备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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