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承租人有哪些合同解除权
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租赁房屋因火灾严重损坏无法居住。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像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安全。
3.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4.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
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使承租人租赁使用受影响。
6.违反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经出租人合理催告仍不改正。
7.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8.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有啥条件
承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以下条件及方式:
条件方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租赁房屋因地震损毁无法居住。
2.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像房屋严重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3.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4.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质量瑕疵,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
行使方式:
一般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出租人时,合同解除。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例如,法律规定特定租赁合同解除需到相关部门备案,那就应履行此手续。
三、承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
承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条件如下: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租赁房屋因地震完全损毁。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像超过约定时间很久才交房。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且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或更换,例如提供的设备严重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也可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需注意,解除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当我们了解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权有多种情况后,若遇到具体问题仍可能存在诸多疑问。比如,承租人因租赁物部分毁损要求解除合同,那在解除后对于已支付但未使用期间的租金该如何处理?又如,租赁物危及安全和健康而解除合同,承租人能否要求出租人给予一定的搬迁补偿?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或者其他关于承租人合同解除权的问题上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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