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时原夫妻共租的房屋应由谁承租
离婚时原夫妻共租房屋的承租权归属,一般按如下原则处理。若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协商结果确定承租人。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通常会考虑双方的实际居住需求,如一方抚养子女,可能会优先考虑将承租权判给抚养子女方;还会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保障有能力承担租金者获得承租权;同时也会参考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若一方对获得承租权的另一方,因对方放弃承租权等情况而导致利益受损,获得承租权方应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二、离婚时原夫妻共租房屋该怎么判定承租权
离婚时,夫妻共租房屋承租权判定如下:首先,若双方协商一致,依协商结果确定承租权归属。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定。比如,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一般可由承租方继续承租;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可由双方单位另行解决住房后,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承租权归属;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一般仍判由原承租方继续承租等。总之,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居住使用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长等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原则确定承租权归属。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分担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分担,需依《民法典》等法规。首先,要看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其次,考量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若认定为共同债务,原则上共同偿还。具体分担时,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会综合多因素确定分担比例。比如双方经济状况、对家庭贡献等。
特殊情况,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等,不算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的,要承担举证责任。
当谈到离婚时原夫妻共租房屋的承租权归属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了解。除了上述常见的处理原则,在实际情况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复杂状况。比如,如果房屋存在一些特殊约定或者附加条件,那么承租权的归属又该如何判定呢?又或者,在判决后,若一方不履行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的义务,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您对这些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您详细解读。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