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四是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是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七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怎样的
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是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五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承担啥后果
若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引发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提起诉讼。一旦公司败诉,不仅要支付补偿金,还需承担仲裁或诉讼费用等。
3.影响企业声誉:这种行为可能损害公司在劳动力市场的声誉,影响其未来吸引和留住人才,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涵盖了多种情况。像是劳动者主动离职协商一致、试用不合格、严重违纪失职等。但如果在这些情形下产生争议,比如公司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认为自己并未严重违纪,这种时候该如何判定呢?又或者劳动者对公司提出的自己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说法存疑,该如何举证呢?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惑,无论是对具体情形的认定,还是后续可能面临的纠纷处理,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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