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酒店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若遭遇酒店商标被抢注,首先要判断抢注商标是否已核准注册。若尚未注册,可在初审公告期内提出异议,说明该商标是你酒店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对方抢注属恶意,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若已核准注册,可在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前提是能证明对方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你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此外,也可与抢注方协商,看能否通过转让等方式获得商标权益。若协商无果,还可考虑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主张对方停止使用该商标并赔偿损失。在整个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并保留酒店商标在先使用的证据,如经营记录、宣传资料等,以备维权之需。
二、酒店商标被抢注该如何维权
若酒店商标被抢注,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首先,在商标异议期内(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提供酒店在先使用该商标并有一定影响的证据,如酒店开业时间、宣传推广资料、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等,以证明商标抢注人恶意抢注,不应获得商标权。
若错过异议期,可在商标注册成功后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要充分举证证明对方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酒店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损害了酒店利益。
同时,要密切关注抢注商标动态,收集相关侵权证据,为可能的诉讼做准备。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全面维权策略,维护酒店合法权益。
三、酒店商标抢注后如何有效进行维权
首先,确定商标是否被恶意抢注。若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酒店商标,可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提出异议。异议理由要充分,比如对方与酒店无业务往来却抢注,或知晓酒店品牌有一定影响力仍抢注等。
若商标已注册成功,可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恶意抢注行为,如对方曾与酒店有接触并意图抢注等。
同时,收集自身使用该商标的相关证据,如酒店宣传资料、经营数据、与客户的合同等,以证明商标在抢注前已具有一定影响力。通过这些途径,可有效维护酒店的商标权益,阻止恶意抢注者的侵权行为。
当我们面临酒店商标被抢注的情况时,需要依据商标是否已核准注册来采取不同措施。若已注册,五年内可宣告其无效;未注册则在初审公告期提异议。协商转让也是办法,无果还能起诉。而整个过程中,保留商标在先使用证据很关键。那么,如果对方抢注商标的行为给酒店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潜在损失,比如市场份额流失、品牌形象受损,该如何进一步维权?或者在收集证据过程中遇到阻碍,又该如何突破?要是对于这些更深入的酒店商标抢注维权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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