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7-21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破产案件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1、成立清算组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受理范围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破产申请法院都会予以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破产案件: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其实对于大多数的破产申请案件来说法院都是会进行受理的,但是针对个别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破产申请法院是不会进行受理的,所以对于问题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是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的,当然如果法院受理了相关的请求,那么只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办理就行。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1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3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7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2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00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4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破产清算·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78****695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710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281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组。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结算和清理条款的范围
在起草与审查合同过程中,结算和清理条款是内容较特殊且效力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条款。合同结算和清理部分的呈现方式与其他通用条款不同,该类条款往往不是单一的内容,如保密条款、管辖条款、联系方式条款等,而通常呈现出“兜子”性质,即符合其特征和表现方式的条款就可认定其为结算清理条款,进而具有特殊效力。
10浏览 2025-01-05
破产清算是什么,受理范围是什么,破产清算程序
[律师回复] 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破产申请都会予以受理,人民不予受理的破产案件: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人民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二、破产清算的程序 成立清算组。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清算的结束。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464浏览
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该怎样的
10w+浏览2024-03-01
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意味着什么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清算申请具有深远意义,能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确保市场经济秩序和稳健发展。此举标志着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的合法退出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市场效率,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指定清算组人员范围是什么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6浏览 2024-09-17
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怎样的<br/>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破产申请都会予以受理,人民不予受理的破产案件:<br/>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br/>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人民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br/>二、破产清算的程序<br/>成立清算组。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br/>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br/>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br/>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br/>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br/>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br/>破产清算的结束。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472浏览
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手续是怎样的
10w+浏览2024-02-22
受理破产清算能否申请执行,企业破产逃债有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受理破产清算能否申请执行,企业破产逃债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怎样的<br/>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破产申请都会予以受理,人民不予受理的破产案件:<br/>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br/>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人民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br/>二、破产清算的程序<br/>成立清算组。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br/>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br/>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br/>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br/>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br/>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br/>破产清算的结束。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443浏览
破产清算法院协助公司清算的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10w+浏览2023-09-07
受理破产清算能否申请执行,企业破产逃债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受理破产清算能否申请执行,企业破产逃债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怎样的<br/>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破产申请都会予以受理,人民不予受理的破产案件:<br/>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br/>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人民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破产申请人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br/>二、破产清算的程序<br/>成立清算组。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br/>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br/>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br/>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br/>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br/>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br/>破产清算的结束。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371浏览
我想咨询一下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10w+浏览2023-09-06
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职工工资怎么清算?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公司的破产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可与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开家公司破产了,请求法院受理,但是我担心法院受理范围 破产清算不在其内,那么破产清算是不是受理范围之一呢?
[律师回复] 你好,对法院工作人员来讲,法院受理范围 破产清算注意事项一般有:<br/> <br/>1、明确法院介入公司清算的条件<br/>  法院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一道关口,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启动。法律制度设计应当鼓励、引导股东自觉清算,要让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自觉履行清算义务。法院介入只在特定的情形下发挥作用,股东陷入僵局无法开展自觉的公司清算事务,公司股东可申请法院介入公司清算。<br/>  <br/>2、明确法院介入公司清算的程序性质<br/>  法院介入公司清算究竟属于诉讼程序还是非诉程序,必须首先予以明确。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是申请,并非起诉,要解决的并非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是类似于公司破产程序的启动和强制实施。因此,法院介入公司清算应作为非诉程序,如债权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股东履行清算义务,法院应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无需诉讼,只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即可。<br/>  <br/>3、明确申请公司清算案件的立案受理与具体承办<br/>  法律或司法解释应当明确法定的清算期限,如果已超过清算期限的,法院不再受理申请清算案件,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公司及其股东解决实体上的权利。如果超过15日未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但未超过法定清算期限的,法院立案应当作为非诉案件予以立案受理。法院组织清算阻进行清算,如果股东不予配合,可能涉及采取强制措施提取财务帐簿、保全财产等事项,而且,组织清算的行为在本质上就相当于法院对股东法定义务的强制执行。因此,该类案件由法院执行庭办理为宜。<br/>  <br/>4、要明确法院介入公司清算的具体程序<br/>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非常简略地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清算的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但是,如何进行清算、清算的程序如何开展缺乏具体规定。公司清算应当是股东自觉的行为,也是法人自治的空间,法院组织清算只是发挥司法的组织、引导、监督的功能,不能代替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在程序法上法官只在清算的主要环节上发挥作用,具体的清算工作应当由清算组完成。
12浏览
我想咨询一下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10w+浏览2023-09-13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破产清算 > 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88****349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56****625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470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