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后合同自然终止吗
企业破产后合同并非自然终止。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若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破产后合同是否终止,关键看管理人的决定及相应法律程序。
二、破产后未履行完的合同怎么办
破产后未履行完的合同,依《企业破产法》处理。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若决定解除,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比如,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已支付部分货款,现管理人解除合同,卖方已备齐货物的损失等可申报债权。
若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相对人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同时其基于合同享有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例如,租赁合同在破产后继续履行,承租人仍需依约付租金,此租金债权可申报。管理人需权衡利弊,从破产企业整体利益出发,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三、破产后已履行部分的合同咋处理
破产后已履行部分的合同,依《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若合同已履行完毕,双方权利义务归于消灭,无需特别处理。若部分履行,已履行部分有效。对于未履行部分,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若决定继续履行,对方当事人应按约履行,其债权作为共益债务受偿;若决定解除,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普通债权申报。比如甲公司破产,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已交付部分货物,此时管理人若选择继续履行,乙公司后续应依约付款,该货款作为共益债务优先支付;若解除合同,乙公司因解除遭受的损失,按普通债权申报。
在企业破产后合同并非自然终止这一复杂情况中,除了要了解管理人对未履行完毕合同的处置决定及程序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合同被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该如何清算?已履行部分是否需要返还?未履行部分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对于企业破产后的合同处理至关重要。如果您对企业破产后合同相关的具体问题仍有疑问,比如合同解除后的赔偿事宜,或者继续履行合同中对方要求担保等细节方面存在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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