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谁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
一般而言,有三类主体可申请企业破产。
首先是债务人。当企业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时,债务人可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其次是债权人。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这里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合法、确定且已到期的。
最后是清算责任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例如公司的董事、股东等在符合条件时需承担此义务。
二、企业破产申请需满足哪些资格条件
企业破产申请分两种情况。债务人提出申请,需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里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且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而债务人无法偿还。“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体现为资不抵债的客观状况;“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可综合多方面判断,如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日常运营费用等。
债权人提出申请,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即可。债权人有合理理由认为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便可依法申请其破产,以保障自身债权实现。同时,企业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企业破产申请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企业破产申请的管辖法院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比如,在某县级市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破产,通常就由当地基层法院管辖;而在某地级市注册且规模较大的企业申请破产,大概率由该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这样规定旨在合理分配审判资源,确保破产案件得到妥善、专业的处理,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稳定。
一般而言,有三类主体可申请企业破产。 首先是债务人。当企业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时,债务人可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其次是债权人。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这里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合法、确定且已到期的。 最后是清算责任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例如公司的董事、股东等在符合条件时需承担此义务。 了解了这三类申请主体,可能你会好奇在破产申请过程中具体有哪些流程和注意事项呢?比如如何准备相关材料,怎样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等。又或者当企业破产后,员工权益该如何保障,债务会按照怎样的顺序清偿呢?这些问题如果让你感到困惑,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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