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当司法局充当行政复议机关时,在行政复议中是有调取证据权力的。在实际的行政复议场景里,它需要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2.相关法律明确,为了把事实查清楚,公正地给出复议决定,复议机关能够凭借自身职权,向相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以获取证据,还能查阅各类文件、资料等。这样做的意义在于,能让复议机关更全面、精准地去审视行政行为在合法性和合理性方面的情况。
3.不过,司法局在行使调查取证权时,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来操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行政复议整个过程的公正、合法,切实维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复议中司法局调取证据合法吗
在行政复议中,司法局有权依法调取证据。这是基于行政复议的法定程序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公正作出复议决定,有权调取相关证据。
当然,调取证据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如向被调查对象说明目的、出具合法手续等。若司法局违反法定程序调取证据,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纳。被申请人也有权对司法局调取证据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申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总之,司法局在行政复议中依法依规调取证据是合法且必要的程序环节。
三、行政复议中司法局能自行收集证据吗
在行政复议中,司法局作为被申请人一般不能自行收集证据。
根据行政复议相关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这是为了保证行政复议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被申请人在复议过程中通过补充收集证据来强化其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从而损害申请人的权益。
如果司法局在复议前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充分收集证据,而在复议过程中自行收集,该证据在复议程序中通常不被认可。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收集的证据可能会被考虑。
司法局在行政复议中拥有调查取证权,这对于查明事实、公正作出复议决定至关重要。它能凭借职权向相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各类文件资料。然而,其行使该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比如,在调查过程中如何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何避免程序瑕疵影响复议结果等。如果您对司法局在行政复议中的调查取证权相关问题,像具体程序、权力边界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清晰了解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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