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当事人,即跟行政复议结果有利益关联,用自己名义参与复议活动的主体,涵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申请人,就是觉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申请复议的个人、单位等。像有人认为行政机关处罚不对,这人就是申请人。
被申请人,是作出被复议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比如前面提到处罚决定的作出部门就是。
第三人,指与被复议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与复议的其他主体。比如企业经营许可复议案里,有竞争关系且受影响的其他企业可当第三人。
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范围有哪些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具体包括: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申请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若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则由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确定,关键在于准确判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以便申请人能正确启动复议程序维护权益。
三、行政复议第三人范围包括什么
行政复议第三人范围主要包括:
1.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比如,行政机关对甲作出处罚决定,乙认为该决定影响其与甲之间的民事合同履行,乙可作为第三人。
2.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的非行政相对人。例如,相邻权人,行政机关批准的建设项目影响其采光等权益,其可成为第三人。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与其他行政主体存在管理方面的关联性,在复议程序中可作为第三人。如共同作出处罚决定的不同行政机关,其中一个被复议时,其他机关可作第三人。第三人参加复议,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助于复议机关全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了解行政复议当事人,即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对于理解行政复议流程至关重要。若你是申请人,在复议过程中对自身权益保障的细节还有疑问,比如如何进一步补充有力证据;或者作为被申请人,想知道怎样更好地应对复议流程中的各项要求;又或者身为第三人,不清楚在复议中自身权利的边界在哪。对于这些围绕行政复议当事人的各种拓展问题,别发愁,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复杂的行政复议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