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诉讼步骤可以终止吗
刑事诉讼步骤在一定情形下可以终止。
立案后,若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可因法定原因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情节轻微等符合条件的案件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若出现上述法律规定情形或被告人死亡等情况,法院可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总之,刑事诉讼并非必然按部就班进行到底,存在依法终止的多种情形。
二、刑事诉讼步骤终止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终止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情形,致使诉讼不必要或者不应当继续进行,从而结束诉讼的制度。
终止条件主要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旦出现上述情形,司法机关应作出终止诉讼的决定。需注意,终止诉讼意味着诉讼程序不再继续推进,案件到此结束。其与中止诉讼不同,中止是因某些特殊原因暂时停止,待原因消除后再恢复诉讼。
三、刑事诉讼程序如何合法终止
刑事诉讼程序合法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侦查阶段:如果侦查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
2.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审判阶段: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包括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改判;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若出现法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也会终止诉讼。
刑事诉讼步骤在一定情形下可以终止。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与灵活性。那终止后,相关人员的权益如何保障呢?比如被害人的赔偿诉求是否还能实现。还有,如果后续又发现了新的线索或证据,对已经终止的刑事诉讼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你是否对刑事诉讼终止后的相关事宜感到好奇呢?若还有关于刑事诉讼终止情形下的更多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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