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仲裁委受理案件遵循仲裁协议约定。若想绕开仲裁直接起诉,需看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若仲裁协议存在无效情形,比如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等,可依据《仲裁法》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法院确认无效后,就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双方重新达成了有效的诉讼协议,明确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那么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仲裁委自然不会受理。但要注意,需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及时行使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如何使仲裁委不受理而直接起诉
要让仲裁委不受理而直接起诉,可考虑以下情况:
首先,看仲裁协议或条款是否存在无效情形。若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或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等,该仲裁协议可能无效,可据此主张仲裁委不应受理,转而向法院起诉。
其次,若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确定明确的仲裁委,那么仲裁委可能不予受理,此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再者,若存在违反仲裁前置程序等不符合仲裁受理条件的情况,也可尝试促使仲裁委作出不受理决定后再起诉,但需注意具体案件应依据实际法律关系和相关规定综合判断。
三、仲裁委不受理直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仲裁委不受理后直接起诉需符合一定条件。首先,要有仲裁协议,若仲裁协议无效或失效,如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等,可直接起诉。其次,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比如因合同纠纷等民事权益争议,且该纠纷在特定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再者,需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例如能明确指出对方当事人,清晰阐述要求对方承担的责任及相关事实依据等。满足这些条件,在仲裁委不受理后,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在探讨绕开仲裁直接起诉的相关情况时,我们了解到多种影响因素。当仲裁协议无效或双方重新达成有效诉讼协议时,便有了直接起诉的可能。但这里面还有诸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具体流程是否繁琐?重新达成诉讼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这些进一步的问题,您是否还存在疑惑呢?若您对绕开仲裁直接起诉,以及后续可能面临的一系列法律程序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明晰法律路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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