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标准是什么
法定不起诉,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
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实践中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对照适用不同类型的不起诉标准。
二、检察院不予起诉是什么情况
检察院不予起诉有多种情形。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被不起诉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同时,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对相关不起诉决定有不同的救济途径,可依法申诉等。
三、检察院不予逮捕后如何处理
检察院不予逮捕后,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公安机关会立即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因为不予逮捕意味着不符合逮捕条件,继续羁押缺乏法律依据。
其次,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是为了保障侦查活动能够继续进行,同时确保犯罪嫌疑人遵守相关规定,不妨碍诉讼程序。
再者,案件可能会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待补充完善证据后,公安机关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再次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若经过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探讨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标准是什么时,实际上存在多种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这些只是部分常见标准,实际情况更为复杂多样。你是否对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具体判定存在疑问呢?如果还想深入了解关于检察院不予起诉标准的其他细节,像某些特殊案件的考量因素等,或者对自身涉及的相关情况不明晰,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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