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撤诉不一定要亲自去。
从法律规定来看,申请人可以提交书面撤诉申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撤诉手续。若要委托他人,需向劳动仲裁委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凭借授权材料即可到仲裁委办理撤诉相关事宜。
不过,部分仲裁委可能基于核实申请人真实意愿等考虑,要求申请人本人到场说明情况。所以,在决定是否亲自去之前,建议先与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委沟通,了解其具体要求和流程。若仲裁委无强制要求,且已做好委托手续,申请人可不必亲自前往办理撤诉。
在劳动仲裁中若想撤销辞职申请,需区分不同阶段。若尚未正式开庭,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仲裁委提交撤销辞职申请的说明,阐明撤销的合理理由,比如发现辞职决定过于仓促,对相关劳动权益有误解等 。
若已开庭但裁决未作出,在庭审辩论环节,明确向仲裁委表明撤销辞职申请的意愿,并充分说明事实与法律依据。例如,证明辞职并非真实自愿意思表示,可能存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等情形。仲裁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及双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但如果辞职申请是劳动者真实自愿作出,且无法定可撤销情形,仲裁委可能不会支持撤销请求。
三、劳动仲裁撤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是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是违反法定程序的;四是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是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是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只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关于劳动仲裁撤诉是否需要亲自去,想必大家已有一定了解。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撤诉后若想再次申请仲裁,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行的,这涉及到重新提交申请的流程和时间规定等。另外,撤诉的决定可能会对后续劳动纠纷的处理产生影响,例如证据效力、双方关系等方面。如果您在劳动仲裁撤诉环节或其相关后续事宜上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精准、更详细的解答,助您妥善处理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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