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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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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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3、卖家不签收定金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5、卖方直接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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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二手房买卖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而不管是卖方违约还是买方违约,此时都需要对守约的一方实际承担违约责任,就包括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但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呢,了解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才能更好的进行避免违约行为的出现。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

在房价变动频繁的当今,一些二手房交易中的卖房人缺乏市场交易的诚信意识,易受非法经济利益的驱使,企图以恶意毁约的不诚信手段来牟取房屋价格上涨带来的非法收益。在这种非法动机的驱使下,失信违约的表现可以概括为六大典型行为:

1、恶意拖延交付房屋;

2、恶意拖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也就是过户手续;

3、拒绝受领买房人交付的购房款;

4、无理由故意退还购房款;

5、以不充分、不正当的理由提出要求或者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再履行;

6、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前进行“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或者无交易基础的恶意过户,故意酿成房屋买卖合同在客观上无法实际履行的后果。

二、二手房买卖违约怎么办

如果因为不诚信的卖房人恶意违约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不仅在精神中受到打击,而且由于房价的上涨,不可能再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到同等地段同等面积的住房。由于房价上涨,由于卖房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的房屋价值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房屋价格之间存在的差额,俗称为房屋差价,属于卖房人违约使买房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这种经济损失是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由卖房人进行赔偿

差价损失的法律依据在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房屋买卖与其他买卖合同不同的一个特点在于,守约方如要达到合同履行后的利益状态,必然要以当前市场价购入或卖出房屋。由于房地产市场是波动的,当前的房屋市场价和订立合同时双方约定的房屋价格之间存在差价。这种差价就是守约方的期待利益损失,也是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能够预见到的。

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如双方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上述方法中,专业机构评估是认可损失的最为客观的方法,本案中即为如此。

在受房价影响的情况下,当事人出现违约的情况是很多见的。而除此之外,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还包括了上述的一些情况,各位可以适当的进行了解。若出现了二手房买卖违约的话,此时可以需要赔偿守约一方的经济损失。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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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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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1、查清房屋的“身份”购房者要核查房屋的相关信息,比如仔细查看房产证,此外还要尤其注意二手房的房龄和面积。2、请评估机构做“帮手”3、核实相关有效证件4、谨慎支付定金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购房者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钱款当做定金,但是交易双方必须要履行各自的义务,不然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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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违约包括什么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手房买卖违约包括什么情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br/>1、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买方拒绝购房<br/>房屋交易流程要办理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不管是办理贷款,还是过户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审查资料,而在办理过程中如果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br/>2、买方不愿赎楼<br/>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房产可能依旧会在银行进行抵押,而卖方可能会因为自己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然后借助买方的力量去还款。最开始买方可能会答应此条件,但是随着一系列手续的办理比较麻烦,涉及的问题较多,从而放弃为卖方继续赎楼,造成违约。<br/>3、不愿支付房款<br/>在交易过程中,买方可能会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去银行做首期的资金监管,致使买卖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此外,还可能是履行完了大部份,但不再履行交款义务,比如双方签署的是阴阳合同,买方只按照阳合同的数额支付购房款,而不按照阴合同的价格支付,这时买方也就构成了违约。<br/>除了以上三种情况,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列明不缴纳定金算违约,那么部份定金不支付不属于违约,因为定金属于实践履行合同,就算部份不缴纳,依旧可以就按照已缴纳部份履行。<br/>避免违约情况的几个方法:<br/>1、避免合同无效情况。比如核实房产权利人的身份、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手续、房产共有的情况等;<br/>2、注意合同内容。交易双方可以约定更短的交易周期以尽快完成交易,或者约定更高的定金额度(法律规定不超过交易金额的20%),或者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诉讼引发的律师费及各种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尽可能增加违约成本;<br/>3、自己按合同约定履约,不给对方违约机会。包括按时足额支付定金、及时办理首期款的银行资金手续等;<br/>4、及时固定证据。如果卖方应履行义务期限届满时未履行其义务,买方应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向卖方发出书面的《履约催促函》,并保留函件复印件及邮寄凭证,以证明对方违约的事实;<br/>5、协商不成,法律解决。及时委托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后都应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的房产,以保障今后判决的顺利执行。<br/>二手房产权应该警惕哪些陷阱?<br/>1.看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br/>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以及危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br/>2.买之前看看是否有承租人<br/>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br/>3.房屋用途非商用<br/>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就只能望房兴叹了。<br/>4.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br/>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br/>如果购买的是卖房者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房产,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br/>5.城市居民不能买农民房<br/>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民的房屋一般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只能向农民租房。<br/>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才可以上市交易。<br/>6.小心没有房产证<br/>购房者还需要注意,如果购买的房子只有购房合同和,而未办理产权证则尽量不要购买,这类房产很可能会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终无法办理产权证。<br/>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方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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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违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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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买卖二手房包括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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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br/>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br/>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提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br/>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br/>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br/>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提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br/>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br/>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br/>买卖合同违约后,该怎么办<br/>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br/>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br/>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br/>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br/>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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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3、卖家不签收定金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5、卖方直接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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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br/>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br/>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提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br/>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br/>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br/>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提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br/>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br/>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br/>买卖合同违约后,该怎么办<br/>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br/>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br/>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br/>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br/>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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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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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二手房买卖也需要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怎样的情形下是无效的?首先我们要了解到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才能更好地了解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下面为您阐述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br/>一、合同无效的情形<br/>(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r/>(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br/>(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br/>(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br/>(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r/>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br/>(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br/>(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br/>(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br/>(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br/>(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纪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br/>(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br/>(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二手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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