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可以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可对第三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主要有:
首先是到期债权的情况。若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可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第三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 。
其次是债务加入。第三人自愿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对第三人进行强制执行 。
再者是第三人提供担保。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院可以对该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不过实践中具体操作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
二、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精神赔偿损失
在我国,多种情形下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首先,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
其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也可主张。例如,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祖传照片被故意损毁。
再者,某些特定的违约情形也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当违约行为同时侵害了对方人身权益并造成严重精神伤害时,受损害方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可选择适当路径主张精神赔偿。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需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情节、造成后果以及侵权人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
三、什么情况可以告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具体可告此罪的情况如下:
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比如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等;
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像长期进行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等;
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例如强拿硬要数额较大财物等;
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如致使公共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等。
实践中需结合具体行为和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此罪,若认为存在上述行为,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探讨什么情况可以对第三人强制执行时,除了常见的债务承担等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涉及对第三人的强制执行。你是否在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呢?若对于第三人强制执行的具体范围、条件适用等还有不解之处,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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